8月12日,新城市广场的15名业主联名向本报发来了投诉信,投诉信中说:新城市广场的开发商———成都统建合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不仅延期交房,最后交给业主的房子很多配套设施都未完成,并且他们未能见到《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没见到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报告》……
■业主:配套设施不完善
2005年上半年,伍小姐等一批业主在位于西大街的新城市广场购买了住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在6月28之前交房,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开发商每天给予业主总房价万分之一的赔偿。
6月28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给予业主每天总房价万分之一的赔偿……7月28日,业主们接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但是,让伍小姐没想到的是,当他们兴高采烈地走进自己的“住房”时才发现,新居厨房竟然连热水器排烟孔等这些最基本的配备设施也没有,而且开发商也未主动出示《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和《商品房实测面积报告》。
“除了开发商没按合同履行交房条件外,其设计的阳台只有0.7米宽,而厨房热水器排烟孔、电源插口等这些建筑设计最基本的配备设施也没有预留。”伍小姐对记者说,7月31日,拒绝收房的15名新房业主将一份联合申明递交给了新城市广场开发商,要求给个说法。
■记者调查:业主出示联合签名申明
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为此专门进行了一番调查。
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新城市广场现场,在几位新房业主引领下,记者分别进入其新居,发现几家的厨房都未留置热水器排烟孔。
伍小姐还向记者出示了15位业主的联合签名申明书,记者在业主联合申明书上看到,业主们分别就合同、房屋质量和收费提出三大问题。申明中称,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出示《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开发商须抓紧让住宅大堂、电视监控系统、电梯、公共走廊等设施完工,达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标准;开发商必须出示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报告》原件,若套内面积不足则于收房当天赔付;开发商须出具精装房的各种材料清单以及相应的品牌、型号、质量合格证书等。
■开发商: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