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是否会影响成都在建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何确保这些项目在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复工?就此,日前记者从成都有关部门了解到,针对这些购房置业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成都对所有在建项目采取了自查和管理部门监督的双重管理体系,确保在建项目的安全。“复工项目都对震害和震损进行了核查,在设计质量安全的4个方面必须有结论性意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复工。”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确保建设工程中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复工,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针对成都在建建设项目,出台了《进一步加强5·12震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质量监督的若干意见》,对所有项目复工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将《成都市建设工程震后施工安全条件自查表》及《震后建设工程质量自查表》交质监站备案,据介绍,“得出自查结论是恢复正常施工的必备条件。”
据悉,在开发企业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监理等进行的自查中,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方面,必须得出质量方面的明确结论性意见;除按上述文件要求外,对涉及结构安全等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必须给出处理意见:
一、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须说明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措施;
二、涉及复合地基、桩基础、存在砂土液化影响及地基土不均匀沉陷的建设工程须给出自查结论,有明显质量隐患的须提供法定检测鉴定机构的检测鉴定报告;
三、5·12地震前浇筑的未达龄期的尤其是未达终凝的混凝土工程须给出自查结论,有明显质量隐患的须提供法定检测鉴定机构关于混凝土强度、完整性及钢筋定位的检测鉴定报告;
四、在5·12地震前砌筑的未达龄期的尤其是未达终凝的砖混结构工程承重墙砌筑砂浆须给出自查结论,有明显质量隐患的须提供法定检测鉴定机构关于砂浆强度检测鉴定报告。
此外,对一些项目质量监督部门还将采取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对达到复工条件的建设工程,质监站还在随后的第一次监督检查中沉降观测、转角处、楼梯间、首层、顶层、刚度突变层(如突出屋面塔楼、转换层、底框)及外悬挑结构的受损情况予以重点核查。“建设项目自查,将以结构安全、地基桩基、混凝土浇筑、承重墙等4个方面为重点,对涉及房屋质量安全的进行全面覆盖,而且自查单位还必须在上交的自查表中提出书面性的结论性意见,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这基本上可以确保复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自查和监督部门的监管,成都复工的在建项目主体是可以确保质量安全的,购房的市民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