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成都房产信息网,成都房产门户站点,173房产网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28-86786173 投稿QQ:6683184 新闻资讯rss 订阅订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一起上房产购房通>>纠 纷 案 例 >> 资讯正文:
 成都房产信息网|www.173fc.com离婚了谁向房子说再见 www.173fc.com|173房产网
www.173fc.com 2006-8-3  文章来自:华西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选择字体: 】 【打印】 【关闭
      对于婚姻的比喻,围城的说法最形象不过了。婚姻是件复杂而又很现实的事情,而分手可能就更为复杂。缘尽之后可以各奔东西,但房子却带不走、拗不断,要毫厘必究地分割,就更为不易。但不管怎么复杂,依据法律来分割却是唯一的选择。离婚了,到底是谁向房子说再见?
  焦点1:按揭款引发的纠纷
  案例:华华与丈夫两人现有的住房是3年前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20平方米,总价值为60余万元,采取的是首付2成按揭10年的付款方式,离婚时,银行按揭贷款只还了5年。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为分割房屋产权发生了纠纷。华华的丈夫认为,房子的首付是自己的存款支付的,每个月的按揭款也是自己工资收入支付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自己。而华华认为,尽管丈夫的收入比自己高,但是作为妻子,为家庭付出的心血也很多,所以,婚后积累的财富里应当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
  律师:由于银行的贷款尚未还清,所以离婚时遇到的房产分割问题不仅涉及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涉及夫妻二人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由于财产和债务纠葛在一起显得杂乱无序,故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应同时明确“共同债务”部分。但是基于不动产的特性,最终导致只有一个当事人得到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处理,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向未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补偿。一般的分配方法是: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包括首付款以及三年还贷金额总额的一半,剩余的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焦点2:
  两套房子的分配争端
  案例:陈涌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房屋分割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夫妻二人目前有两套商品房,一套为普通商品房,一套为高档电梯公寓,两套房子的价值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双方对财产分割争执不下,协议离婚出现了障碍。陈涌妻子认为,由于孩子判给自己抚养,所以希望这套高级公寓归自己和孩子所有,而陈涌则认为,虽然孩子判给了妻子,但是自己每月的抚养费是必须给的,所以不同意将高档公寓归妻子。
  律师说法: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和结婚存续期间并未进行任何约定,他们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陈涌夫妻双方离婚时共同拥有两套房产,解决办法有两种: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房产的一方将差价补给另一方。若双方都想拥有价值较大的房产,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的原因,要求获得较多的财产的情况并不少见,另一方也应当视自己的经济实力作出让步。当然,这需要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
  焦点3:
  父母赠与财产的分割疑问
  案例:王晴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晴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去年王晴与丈夫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王晴丈夫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而王晴则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说法:王晴父母为王晴夫妇购置房屋出资是在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晴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晴与丈夫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王晴能收集到丈夫为婚姻破裂过错方的证据,那么,王晴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记者孙莉
  律师热线解答
  上周五(21日),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律师蒲建东值守本报房产律师热线。
  1、胡女士与丈夫现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以按揭的形式购买的,结婚后,胡女士与丈夫共同承担了房子的月供款。胡女士问,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他是否有权利单独处理房产?
  蒲建东:虽然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月供款,所以房子应该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单独处理房产。
  2、陈先生与女儿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为一次性付款。陈先生问,女儿结婚后房子是否算女儿的婚前财产,有无单独处置权?
  蒲建东:陈先生与女儿购买的房子属于女儿的婚前财产,女儿有单独处置权,但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
  3、谢先生夫妻想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孙子,问手续如何办?
  蒲建东:谢先生夫妻应先与孙子签定一份《赠与协议》,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4、李先生问,老两口的房产可否只赠与已婚的女儿一方?
  蒲建东:可以只赠与已婚女儿一方,但最好以公证的形式明确只赠与女儿一方,与女婿无关。
  5、李先生夫妻现已协议离婚,2套未付清按揭款的房子各自拥有一套。李先生问房子是否要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蒲建东:一定要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变更手续,否则夫妻双方仍作为贷款人,都有还款义务。
  6、陈婆婆现准备再婚,婚前有一套房子。陈婆婆问,房子是赠与子女还是做婚前房产公证?
  蒲建东:老年人再婚后出现的财产纠纷很多。为了避免纠纷,陈婆婆最好做婚前公证,并对婚前财产继承做出分割约定。
  咨询律师:本网站特邀资深律师(律师在线)173房产网(http://www.173fc.com),成都房产主流网络媒体

173房产网,您的置业好帮手!
 
已有 0 位对此资讯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留言人: 验证码:
暂且没有评论!
173房产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73房产网”或"成都房产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173房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73房产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173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近一月人气排行榜 更多排行>>>
1
最高优惠高达20万 成都楼市一周促销
2
专家指房价半年内见底 2010年将可
3
房价已基本接近“底线” 成都热点区域
4
成都房价已下跌20% 现在必须买房的
5
盘点全国房价最抗跌十大城市 成都排名
6
住宅供应量锐减 10月成都新盘均价5
7
“卡”住改善型住房 成都楼市或将很难
8
房价下跌基本“见底” 成都楼市热点区
9
楼市新政全调查 成都:买房者观望卖房
10
探寻房价真相 直击成都楼市热点区域楼
成都房产新闻页广告
 楼 盘 快 递 更多>>>
·新增项目均价达7650元/平 成都楼
·南湖板块诞生:国际南城还原成都“独有
·“促销战”一触即发 成都热点区域楼盘
·日均交易量减少56套 成都楼市一周走
·房价相对“坚挺” 成都红牌楼商圈仍“
·盘点全国房价最抗跌十大城市 成都排名
·放弃中低端市场 成都置信毅然果断的“
·“特价房”大行其道 成都建设路商圈销
·成都城东新建两条大道 通北湖达成南高
·成青快铁即将开建 “掘”出沿线新商机
新闻回顾
 家 装 频 道 更多>>>
·设计之家
·地板业洗牌步伐加速 小品牌举步维艰将
·成都家居企业从高歌猛进中慢下了脚步
·卫浴销售低迷商家出怪招 浴缸面盆竟可
·家居产品涨价成大势所趋 业内人士看好
·跨年度装修有利有弊 岁末警惕装修公司
·在反倾销调查面前 抛光砖“抛”了 釉
·产品卖不出就变换个花样 卖空间走俏岁
·装修零首付——美家堂2008最大规模
·装修省钱有门道 教你从家装合同中“抠
 图 片 新 闻 更多>>>

房价小幅反弹 成都二手房市初现“回暖”迹象

日均交易量减少56套 成都楼市一周走势全分析
 购 房 指 南 更多>>>
·买得起住得起 不同收入阶层不同购房理
·看哪几类房子最容易贬值
·钢筋、混凝土强度 房屋抗震两大要素
·房价还是不够便宜 二手房杀价二十四招
·政府均价和市场价差别大 二手房买卖陷
·银行房贷产品推陈出新 还款方式多种“
·走出购房迷局 辨别二手房真实“年龄”
·专业人士提醒:购买商品房八种情况下可
·成都购房可享补贴政策 签合同前需要书
·购房70平以上可上成都户口
2008年家居运程
选择您的生肖查看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广告发布 | 网站建设 | 173FC.COM邮局
  声明:本站所发布的成都新房、成都二手房、成都租房、成都酒店公寓等信息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荣誉:中国房地产网站50强 福布斯地产网站50强 互联网观察地产网站50强
服务热线:028-86786173 86787173 传真:028-86787173 客服QQ:951001 QQ群:8377439 14317116 9617554 团购群:28199915
Copyright © 2007 Www.173F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一七三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