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目前中国的商业地产来说,“订单”模式并不是通用的。“订单”模式有它自身的“门槛”,也可以说是局限性。我认为,只有持有型的商业项目才有可能采用“订单”模式,销售型的项目是做不了“订单”地产的。另外,为了吸引主力店进驻,开发商对一些大型娱乐场所、大卖场和高档品牌专卖店往往采取前几年租金降低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大量流动资金被占据,资金回笼缓慢。就这一点而言,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储备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实行“订单”模式几乎是天方夜谭。
由于资金链的限制,中小型开发商不可能以未来持有为目标进行开发。如果不顾自身条件盲目跟风,难免遭遇失败。
“订单”式开发值得推广
香港智尊机构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爽
“国内开发商在做商业地产项目时,采取的做法一般是先选址,然后定位、设计、建造,之后才是招商。而国外商业地产的运作模式有所不同,招商往往在项目建造之前就已经完成。这其实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订单”模式。开发商按照商家的具体要求为商家量身定制商业物业,有效避免了项目后期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商铺与商家需求不匹配、招商不易等等。
目前,“订单”模式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但在国内的操作上却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订单”模式的推广十分困难。一方面,很多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能够支撑“订单”模式的商家资源;另一方面,开发商的实力不够,他们不能为商家传递足够有力的信息。
当然,对于硬件条件非常优越的开发商来说,比如万达集团、绿地集团等,因为商家相信他们的实力,“订单”模式操作起来也就比较方便。如果开发商的实力有限,那么就需要在包装推广方面做足功夫。比如,全面有效的市场调研报告,合理的商业地产运营模式,专业力量的运用以及开发商自身传递出来的信心……这些都能让商家产生认同感并最终使“订单”模式的运作成为可能。
结语
“订单”模式绝非不可复制,也绝非万试万灵。开发商与品牌商家的这种联合行动在具体实施细节上,还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订单式”商业地产也同样潜藏风险。不同定位和规模的商业项目,只有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前瞻后顾、精心策划,才有可能取得最终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