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作为主管部门,已经出台《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第1号)》,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措施,要求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在最终解决灾区房贷问题上,建议央行和银监会不宜对商业银行直接规定具体的措施,更适合在其他方面给予商业银行一定补偿,如准备金率、再贷款方面。为了保证灾区流动性,目前央行已经给予灾区银行延期上缴存款准备金的优惠政策,似乎可以扩大到为解决此次房贷问题的银行整体。
保险创新
此次受地震影响的房贷规模幸好有限,如果地震严重影响到如成都这样的大城市,那么,造成的损失就会非常惊人了,也很难解决。长远来看,类似问题最终还是需要靠保险市场来解决。
有心人会注意到,此次问题中房贷险是完全缺位的。因为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海为例,买了房贷险的数以十万套计的商品房,到目前为止只有1例获赔。所以房贷险被多数购房者认为是一项没有必要的支出。
在此情况下,尤其需要中国保险行业开发地震险的相关产品。在提高费率的情况下,作为小概率事件的地震同样可以成为保险防范的灾难。据报道,在地震高发的日本,目前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高达20%,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和房屋结构可以收取差别很大的保费,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一个地震险保单是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三方共同分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