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撤消备案的问题,制定了锁定政策。购房时间网上备案时间为准。2008年6月15日以前备案的,不享受本意见的优惠措施,同时相关部门将对该套房屋进行锁定。2008年6月15日以前备案又撤消备案的,同样不能享受《意见》规定的一切优惠措施。2008年6月15以后备案,又撤消备案,重新备案的,可以享受《意见》规定的优惠措施。对于这些已锁定,不享受《意见》优惠措施的物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公示。
问:购房补贴到什么地方领取?
答:成都市房地产政务服务中心针对灾后人民群众的一些需求和最新出台的《意见》,特在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开设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
问:房贴和契税减免的情况,温江的购房者能享受否?
答:意见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除所得税补贴外,适用对象为凡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市内外购房者。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问:领取购房补贴的程序和所需手续是什么?
答:购房人在领取房屋产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等资料到财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领取手续,3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
问:本次财政补贴包括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个税补贴,他们分别指什么?
答:一般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按照总房价的1.5%征收,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或者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契税按照总房价的3%征收。购房契税地方所得部分为契税总额的65%。
例如:首次购买90平方米、总价50万元的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者应纳契税为7500元,其中地方所得部分4875元全部给予购房者补贴,同时购房者还享受购房补贴7500元,共计获得补贴12375元;购买150平方米、总价90万元的住房,购房者应纳契税27000元,其中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购房者补贴,金额为8775元,同时购房者还享受购房补贴4500元,共计获得补贴13275元。
放宽维修资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