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简化审批,放宽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核心
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放宽、加快
初读
问:“在保修期内不属建筑质量问题的也可提出申请。”这句话怎样理解?
答:根据国务院及建设部的相关规定,保修期内的商品房维修由开发商负责,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专项维修资金只有等保修期满后才能动用。地震后,很多才刚刚交付使用,还没有过保修期的房屋,公共部位也出现了损坏。这种情况以前是不能动用维修资金,但是地震后,为了尽快让受损的房屋修复,保证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按照灾后住房维修应急办法,只要房屋的损坏不是质量,就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至于房屋是不是质量问题,则需经过专业鉴定来判断。如果房屋的损坏是因没有按规范修建造成的,维修费用就由施工或开发单位负责;如果是伸缩缝的开裂、装饰层脱落等非质量问题,就可用维修资金。
问:地震后,成都市的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怎样?
答:截止6月12日,成都市共有42个项目申请了灾后房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使用资金共976759.08元。
问:市民申请维修资金的程序是什么?
答:对建筑区划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地震损坏需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申请,在保修期内不属建筑质量问题的也可提出申请,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按照紧急使用程序在1-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划拨资金。
政府高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