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提高审批时效,强化政务服务
核心
政府缩短审批时限,加大服务力度
初读
问:《意见》出台后,房产政务中心的房屋登记精简,具体的措施是什么?
答:为了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政务中心将办理房屋登记的要件进行精简,共涉及4类相关业务,减少要件8件。具体包括: 1、商品房预售许可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行为规范承诺书、前期物业管理方案;2、商品房初始登记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保修金缴存证明、消防审查意见书;3、商品房分户登记取消购房发票;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取消预售商品房备案信息表。
问:受灾群众怎样办理产权?
答:目前办理私房买卖过户的时限由以前承诺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同时,为受灾地区的群众开设绿色通道,凡要件齐备,经审查合格的,可于受理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时间是多久?
答:对建筑区划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地震损坏需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申请,在保修期内不属建筑质量问题的也可提出申请,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按照紧急使用程序在1-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划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