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在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领取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购房人,仍可向成都市房管局提出相关申请,成都市房管局根据申请情况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定期集中发放。
郊县购房的优惠政策怎么执行
问:请问在郊区(市)县购房,能不能得到购房补贴?
答:根据《意见》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购房能否享受到补贴,要看当地政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
问:第二次或多次购房的,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如果你原先的房子因垮塌或受损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不仅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意见》中并未对购房次数作出限定,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子,就可以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问:购买哪些类型的房子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意见》中所指购房包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商品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购置以上类型的房产均可获得不同数额补贴。
购房补贴共包括哪些
问:购房能获得哪些补贴?
答: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包括:契税补贴、财政补助、个人所得税补贴三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均可领取购房补贴。具体为:
(1)契税补贴: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65%)全额给予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
(2)财政补助: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助。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补助。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助。
(3)个人所得税补贴:在我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期间内,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6%)给予补贴,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截止日后一次清算。
问:如果一套房屋为多人共有,是不是每个产权人的所得税都可以享受补贴?
答:1套房屋只能有1个产权人享受。
权威解答·银行
本周,记者从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了解到,建行四川省分行特推出“重建家园”四大举措,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大力支持受灾地区客户安居置业、重建家园。据了解,这也是6月1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安居置业的意见》之后,首家发布房贷新服务措施的银行。本报记者采访了建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在本次《意见》出台后,建行立刻推出了“最高10万元的税收补贴信贷额度”,这一政策主要是指什么?
答:在《意见》中,对于个税补贴,政策为“2009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我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