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补贴对象是针对08年到2010年三年的纳税情况来作为参照提供补贴的,购房者在三年后才可以拿到相应的政府补贴,而这个优惠措施参照客户2007年的个税交纳情况来评估补贴额度,等于说是提前三年提供给客户提供相应的额度。
客户可以向建行信贷部门进行申请,提前由建设银行提供最高10万元的税收补贴信贷额度,其实质是将政府的优惠措施提前惠及客户,也就是提前兑现了政府补贴优惠政策。这也是本次建设银行推出的各项优惠措施中最大“亮点”。
问:对于灾区客户,基准利率下浮15%能够给予客户多少实惠?
答:对灾区客户购房或客户购房用于灾后生活的,建行给予最优惠的按揭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5%,最大限度降低客户财务负担。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7.83%,以成都比较常见的贷款30万来算,贷款20年,需要支付利息294641.62元;利率下浮15%的情况下,利率为6.656%,贷款20年,总利息为243445.66元,也就是说,30万元20年息给客户节约了51195.96元,优惠幅度十分可观。
问:对于那些受地震影响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客户,《意见》中作了相关规定,建行如何执行?
答:对因地震受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客户,给予特殊宽限期——6个月暂缓贷款本金和利息支付。
问:在办理手续上,建行是否有相关的便民措施出台?
答:为受灾客户开辟个人信贷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客户燃眉之急。
权威解答·入户
《意见》施行之后,成都的购房入户政策有哪些方面的调整、是否购买70m2的房子就可以落户成都?本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的相关负责人
问:《通知》中提到,“凡在我市购买7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那么,这个政策和以前的“90m2入户”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同:第一,购房入户的户型面积不同。根据2006年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户籍意见》),“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原政策规定,购买90m2以上的商品房并满足相关条件的才可以登记入户,目前新政策把购买商品房的面积调整为70m2;
第二,政策执行的时间段不同。原政策没有执行的时间段,也就是说从2006年10月20日起正式生效,而新政策则规定,“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也就是说,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70m2入户政策,之后,如果没有新政策出台,将继续执行“90m2入户”政策。
问:《通知》中提到,新政策的执行时间段为“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那么“70m2入户”政策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购房的时间如何界定?
答:政策执行的时间段从2008年6月15日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购房的,都可以享受70m2入户政策。购房时间以房管局网上备案的时间为准,如果在6月15日之前购房,但是还没有进行网上备案的,仍然可以享受新政策,但是在6月15日之前购买并且已经备案的,则不享受该政策。
问:购买70m2以上二手房是否享受“70m2入户政策”?商铺是否包含在内?
答:《意见》规定,“凡在我市购买7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二手房属于商品房,同样享受该政策,但是政策规定为“商品住房”,所以商铺和二手商铺均不包含在内。
问:二手房办理入户和新房办理入户有哪些不同?
答: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1、购买商品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购买二手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3、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问:办理入户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