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息零首付”
所谓“免息零首付”,就是为减轻购房者首期支付的压力,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免息向购房者分期收回。但垫付首付款有一个条件,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垫付合同》,以所购房产做抵押为购房者开出已交首付款的证明收据,购房者凭此收据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
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必须在交房之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开发商再向购房者正式交房。简单说,就是开发商在现今银根紧缩、融资困难的处境中,“零首付”的升级换代。
1.“免息零首付”的实质
开发商此举面上是为了缓解购房者的压力,实则是为了回笼资金,以借款或代垫的形式造成购房人已经足额支付首期房款的假象,进而以此为条件向银行套取住房贷款并转嫁暗藏的“套贷”风险的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
同时也给楼市投机者降低了投资门槛,为他们大开“绿色通道”。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规避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而会使得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大打折扣,使调控政策成为“空调”。
2.“免息零首付”不是理财
分期付款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喜爱的理财购物方式之一。对于改善生活,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商品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免息零首付”也是分期付款,消费者只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等额向开发商支付当期应付款额,剩余资金用于其它投资渠道。这就使很多人产生了“免息零首付”应该也是一种理财方式的念头。
如果从理财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根本谈不上真正的理财概念,因为理财的要点是综合考虑收益和风险。平常购买商品的分期付款跟购买房屋的分期本质区别在于:购买商品的分期是一种健康的理财,没有风险存在,购买房屋却存在很大的风险,是基于资金压力的被迫选择,而非主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