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港·浅水湾
楼盘业主陈晓辉拿着购房合同和身份证跑到金华市开发区
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去查他房子的产权备案。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上面登记备案的产权人并不是他本人,而且根据规定不能告诉他上面现在登记备案的具体人的名字。据了解,这套房子第一次从中港公司手里买下来的产权人是韦先俭,合同签订时间是2006年12月,韦先俭也同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70%。
“买下之后,中港公司就一直没有给我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他们一直找不同的理由拖着。后来我就想把这套房子卖了,陈晓辉就来买这套房子。因为这套房子的两证一直没有办出来,我们的过户就只能再去找中港公司。”韦先俭回忆说,“中港公司就叫我先退房,然后再由陈晓辉和中港公司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当时都是由中港公司一手操办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听说是中港公司作为担保方来从银行贷款的。”
二人又一起去了金华市开发区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结果还是令他们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套房子登记备案的名字不是我们,是另外的名字。这不是很明显么,这套房子现在有了第三个产权人了。我反而变成不是合法的了?买房付出去的钱可怎么办呢?”
据记者了解,这样的现象并不仅仅就陈晓辉一人碰到。已有两位业主证实,他们的房子已经交付,就是二证未办,而去交易办证中心查询的结果,登记备案的业主名字不是他们。还有业主称,“昨天去查的人很多。查到不是自己名字后,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在一个本子上进行登记。我去看的时候,本子上面已经有很多名字了”,“我看到拉出来的单子上,竟然好多房子都是同一个名字。有一个名字下面有10套房子”。
昨日记者赶到金华市开发区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大厅的时候,已经临近下班时间。工作人员一听说是媒体,马上就说,“是浅水湾的事情,是吗?现在我们无可奉告,我们也都在等领导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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