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报道了“星河名都”社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风波一事后,6月23日下午,星河名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为成立“业委会”所做的奔走努力终于有了结果。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物管科向“星河名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发出了“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这意味着“星河名都”社区“业主委员会”正式获得了合法资格,可以开始履行“业委会”的各项职责,开始为广大业主服务了。在得知社区“业委会”合法成立的消息后,“星河名都”社区的业主纷纷奔走相告,十分高兴。
记者获悉,虽然“星河名都”拿到了“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但作为建设单位的开发商--四川亿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却又提出了异议。他们将“该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了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投诉书送到了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在投诉书中,提出了“星河名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身份条款违法、候选人提名权条款违法,重申建设单位没有任何授权代表参加过所谓的“筹备组”等。同时,开发商还就“筹备组”使用的表决票从形式到内容均不合法的问题提出了申诉。
代表开发商全权处理此事的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晨曦认为,如果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经办人员置法定规程于不顾,仅凭送来的备案资料就认定建设单位授权代表参加了“筹备组”,放弃了法定审查核实的职权,他们认为这是违法行为,并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查清事实、纠正违法行为。否则,建设单位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昨日,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物管科秦科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对于开发商提出的异议和投诉,他们将通过律师来共同处理。如果“星河名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向锦江区房管局提供了完整的资料,主管单位肯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工作;如果他们向锦江区房管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那相关人员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秦科长还表示,根据锦江区房管局物管科的上级主管单位就“星河名都”业主委员会备案的解释,就是业主大会的召开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建设单位应该承担协助的义务。不参加筹备会的工作会议,是建设单位自动放弃了参与的权利。根据“业主委员会筹委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来看,本届业主大会是达到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的条件的。建设单位的不参与,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八大步骤
第一步,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邀请本区房管局物管科、街道办等单位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部门,可邀请本区房管局物管科、街道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公开进行验票工作,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产生。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应邀请物业公司代表参加。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