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六条”出台,将购房2年内转让征收营业税时间提高到了5年。新政实施快两个月了,最受冲击的二手房市场目前状况如何?成都未来楼市将如何发展?
记者调查发现,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中介商们在营业税和合同房上做起了“文章”。他们的一系列针对新政的“招数”纷纷露了出来。
途径一 两招对抗营业税
在一家房屋中介,记者称自己手上有套产权为2005年的住房,但营业税太高,卖起来吃亏太大。该中介商随即拍着胸脯说:“这你完全不用担心,营业税不用你来承担。”该中介称,按市场潜规则,营业税一般全部由购房者缴纳,也可采取分担的形式。“当然,这实际上就令房价有了小幅度上涨,但买卖双方都没能从这样的涨价中受益。”
当记者面露难色,表示营业税太高,可能令房子不能立刻脱手时,该中介商立刻向记者眨了眨眼睛:“营业税当然不是这样的缴法。”她称,还可以通过报低成交价来降低营业税征收金额。她举例,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成交额为30万,需要交营业税16500元;但同一地段的政府指导价仅为每平方米800元,这时只要根据指导价将成交额报成8万,营业税就只交4400元,可以少一万多。由于购房者要承担营业税,购房者一般也默认这种可以省钱的做法,“只要符合国家的价格,谁愿意多交税?”
对此,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武元指出:新政策的目的在于打击投机者。如果目前需求是有效的话,二手房价有所上涨是正常的现象。但将营业税转嫁到买主身上,这不但无助于排挤出投资投机者,还将不合理地抬高房价。
途径二 合同房更名就行
在新政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即须有产权证,市民才能卖房。但是,在房地产大厦,记者看到,许多房屋中介都将“合同房”明码实价地张贴了出来。
在房地产大厦一楼,一位姓张的中介商介绍,要进行合同房买卖并不困难。“只需要去找开发商,交个手续费,更了名就行了,这样就没有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介绍完后,该开发商一脸得意。当记者表示,这样是否安全时,该中介商立刻拍着胸脯,“你放心,最近国家对二手房营业税控制得紧,但是对合同房没有限制。买合同房根本就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你咋划不来嘛!”
对此,陈武元认为,利用“合同房”的产权归属未明,很明显是在钻政策的空子。这相对“购房不足5年”,是“短线中的短线”,是应该抑制和打击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