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的拆迁工地、漫天飞舞的扬尘,给城市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从即日起,裸露工地必须“湿身”作业、旧房拆迁建渣必须在30日内清运完毕,否则将会被处以1000元?10000元不等的罚款。记者昨日获悉,为了严格控制房屋拆迁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市房管局近日出台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从工地打围、湿法作业和建渣清运等方面,给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工地套上了“紧箍咒”。
风速4级以上停止施工
拆迁房屋不洒水就拆,这是在房屋拆迁工地上常见的镜头。据了解,目前我市范围内的部分拆迁工地,依然没有严格按照湿法作业的要求进行拆迁。有的工地即使围上围墙,但房屋坍塌时飞起的扬尘,依然成为破坏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
《细则》中规定,拆除旧房,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湿法作业的程序进行,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另外,对于拆除三层以上房屋时,《细则》规定,拆迁方必须按照自上而下、逐层逐件的工序实施拆除。拆除时,要对楼房进行全面洒水,严格控制粉尘污染。
《细则》规定,当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暂停房屋拆迁作业,并对拆迁工地采取湿化等有效措施,以防止扬尘随风飞散。
建渣 30日内必须清运
拆迁单位已经撤离“现场”,而建筑垃圾却依然停留原地。一些拆迁单位“有前手没后手”的行为,也经常出现在拆迁工地。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拆除旧房的建筑垃圾必须在拆除后的30日内清运,而占道施工的单位,其建渣必须在5日内清运。”《细则》中的明文规定,给那些“有前手没后手”的拆迁单位,套上了“紧箍咒”。但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确需在拆迁工地内暂时存放的,应当在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而且堆放高度还必须低于围墙高度。
《细则》还规定,清运垃圾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而且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将外表冲洗干净,避免在清运过程中,带来“二次污染”。
工地围墙必须硬围打筑
房屋拆迁单位为了省事,往往会用一些不规范的打围材料,将工地草草围上。面对这一问题,《细则》明文规定,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建筑工地必须实行硬围打筑。
据了解,拆迁工地打筑的硬围墙面必须抹灰,色调要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与此同时,在其打围的墙面上,也不能出现乱书写张贴的广告物。而对于一些确实无法打筑硬围的拆迁工地,比如市政工程,该拆迁工地必须经所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采用蓝色玻纹板打围。(记者 李凌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