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友袁先生来电称:经多方选择,现我已经确定与新空间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列项中有一项报价为3000元的“监理费”,装修房子还有自己做监理的吗?
装友会回复:经了解,新空间装饰在合同中列出的为“设计监理费”,而并非装友理解的“施工监理”。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理解和接受设计费,收取设计费和未收取设计费,设计师的心态以及他们付出的劳动截然不同。与收取设计费相同,设计监理费是设计师在平面设计结束后,进一步施工把关,实现施工进程中完全体现设计效果所付劳动的报酬。通常,设计师做完了设计,其设计工作就应该告一段落,剩下的工作由工程人员接手负责。但事实上,工程施工的质量如何,能不能全面理解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仍然需要设计师来进一步把关。这是因为,装修设计是一个需要不断细化、不断完善的过程,要达到最佳设计效果,设计师除了在设计时尽心尽责外,还需要在施工中全面监督,为装修的最终效果把关。
另外,现在设计师都提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方案包括了硬装、软装、辅料、主材等方方面面。特别是主材选购、软装搭配,更是装修出效果的重要因素,而这都需要设计师来负责。